白敏华律师亲办案例
“被法人”可申请撤销工商登记
来源:白敏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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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系湖北武汉人,2019年发现自己名下有一条兰州某建材销售公司登记注册信息,经查询系他人冒用自己遗失的身份证伪造签名向工商机关注册形成。陈某遂委托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行政登记。法院一审判决予以支持。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陈某被登记为该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无相关证据证明陈某在此基础上从事过该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该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材料不真实,被告依据该公司虚假的设立登记材料作出的错误登记,依法应予撤销。陈某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将其登记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诉求成立,本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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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白敏华
  • 执业律所:
    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20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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